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关于政协昆明市晋宁区二届五次会议第80号 提案答复的函
李志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政策落实力度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晋宁区基本情况
2021年7月《昆明市晋宁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数据:晋宁区常住人口为346268人,60岁及以上人口为52840人,占15.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9582人,占11.43%。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8640人,占2.5%。晋宁区共有特困人员 251人,其中60岁及以上特困人员为200人(分散供养165人,集中供养35人);城乡低保人数共计2071人,其中城乡低保60岁及以上为664人。2023年、2025年昆明市民政局分两批次下达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共计207万元。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一)政策宣传引导。按照《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3〕137号)和《昆明市民政局 昆明市财政局转发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昆民联发〔2025〕5号)文件精神,我区及时将文件精神转发各乡镇(街道),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要求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加大对符合条件并有入住养老机构意愿的老年人排查力度,按月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到区民政局汇总。特别是在2025年救助对象进行调整后,从以前只针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调整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和高龄老年人(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也可入住后,在2025年4月区民政局及时将最新的文件转发到各乡镇(街道)进行传达学习。
(二)救助额度及入住机构确定。区民政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综合相关机构基本服务成本后,按照不高于当地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和,对晋宁区救助额度进行确定,并结合晋宁区运营的公办、民办养老机构情况分析后,确定了昆明市晋宁区昆阳幸福九九老年公寓、昆明康谊淳心养老服务有限公司2家养老机构,作为晋宁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机构。
(三)工作推动落实。晋宁区将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动员乡镇(街道)、村组及民政事务员力量对辖区内老年人进行摸排,对符合条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及时给予救助,明显减轻其家庭照护压力,切实增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李 俊,0871-67808159,手机号18388279280)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