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15号建议答复的函
高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校园周边经营户(小商店、小吃店)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一是严格把好校园周边餐饮、食品经营许可关,不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一律不予许可;二是结合“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加强校园周边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力度,对辖区内校园周边固定商户开展全覆盖排查检查,坚决查处、取缔和清理整顿学校周边非法经营行为;三是积极配合区级各部门组织开展的联合检查行动,对校园周边各类违法行为给予全面查处。2025年以来,共检查校园周边经营户63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立案查处2件,罚款4000元,并没收涉案物资。
二、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情况
1.无固定经营门店,且未获得政府部门批准在指定的区域和规定时段内销售食品、制售即食食品的流动摊贩,属于占道经营,应当由相关部门予以取缔。
2.今年3月,由晋宁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印发了《昆明市晋宁区优化商业活动场所弹性管理方案》,在昆阳一小、二小、九年一贯学校外设立疏导点,但因疏导点摊贩的经营环境不符合食品安全基本要求,无法办理《小摊贩备案卡》。后期我局将积极配合区级各部门组织开展的联合检查行动、引摊入市工作,做好校园周边整治和食品安全工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宋安兰,0871-67895101,手机号 18206779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