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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601-105938 主题分类: 2025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6-11 13:33
名 称: 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34号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关键字: 殡葬,用地,设施

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34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6-11 13:33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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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琼芬代表:

您提出关于完善昆阳街道办事处汉营宝莹萱园陵公墓服务区建设用地手续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提出关于完善昆阳街道办事处汉营宝莹萱园陵公墓服务区建设用地手续的建议”的议案很好,反应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根据省、市关于殡葬领域整改有关工作部署,我区积极作为,进一步规范殡葬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确保依法依规使用土地。为解决我区殡葬设施用地手续不完善问题,区政府制定了《昆明市晋宁区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方案》,积极做好土地要素保障,确保殡葬设施用地。我局积极指导并配合区民政局按殡葬设施需求编制殡葬领域专项规划同时将公益性殡葬设施用地需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强化殡葬设施建设用地保障。

为妥善解决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完善用地手续,保障群众民生需求,我局高度重视。经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梳理目前建设用地审批政策公墓服务区属于殡葬设施用地,公益性殡葬设施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和村庄建设边界外,可按单独选址项目办理农用地征收与转用手续,但目前云南省还未出具公益性殡葬设施用地农用地转用有关审批政策。我局已督促区民政局与乡镇(街道)对接,尽快梳理拟用地项目需求,开展殡葬用地专项规划编制、资金筹措等前期工作,为下步规划调整和用地审批奠定基础。目前先行按照单独选址项目资料清单准备报批材料,待省、市相关政策出台后,及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上报,切实保障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借鉴和汲取该建议,持续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交流,尽快研究确定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手续完善方式,做好土地报批相关指导工作,落实规范殡葬设施用地管理,以妥善解决群众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李强0871-67803308,13********5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202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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