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11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应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土地征收后预留农村经营性用地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认真梳理核对,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2025年5月28日到村委会了解晋城街道草村村委会具体情况和主要诉求,提到草村村委会的三块土地:1.晋二院西南边的草村农贸市场西侧空地;2.位于草村国道边,原村委会对面塘子;3.晋城派出所北边竹林。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经我局认真核对晋宁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晋城街道办草村村委会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位于晋二院西南边草村农贸市场西侧空地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可按城镇批次用地报批,待完善征转用地手续后方可实施建设;位于草村国道边,原村委会对面塘子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可按城镇批次用地报批,待完善征转用地手续后方可实施建设;位于晋城派出所北边竹林,现已优化调出城镇开发边界内,该片未做村庄规划,需先对该片做村庄规划,再按村庄批次用地报批,待完善用地手续后方可实施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我局将全力协同推进村庄规划、土地报批相关工作,同时为草村村委会贡献力量,助力乡村发展建设。
感谢您对区人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朱红顺,0871-67803298,13********5)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单位名称)
2025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