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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504-981572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4-16 11:05
名 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陈秀英、杨伟)
文号: 关键字: 声明,产权证,证书,秀英,杨伟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陈秀英、杨伟)

发布时间:2025-04-16 11:05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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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陈秀英、杨伟坐落于晋宁县晋城镇庄蹻西路34号(农贸街)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遗失,房权证号为:2009011004号,建筑面积为:452.11平方米。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秀英、杨伟

        2025 415日

联系方式: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71—6781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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