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昆明市晋宁区斯酷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设立的公示
昆明市晋宁区斯酷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向区文化和旅游局提出办理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的申请,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了材料,材料符合相关要求。该公司经营地址位于昆明市晋宁区晋城街道北门村委会(昆洛路东侧)豪城望景小区A幢101号,法定代表人:李纳维娜,经营范围为文化艺术类舞蹈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对象为3-6周岁学龄前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区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区教育体育局对该培训机构进行实地查看,机构按照整改要求完成了整改,机构设立申请通过了昆明市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局局务会审核。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云文旅规[2022]1号) 规定,昆明市晋宁区斯酷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理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的申请材料齐全,培训场地、设施符合准入指引规定,初步具备设立条件。2025年4月15日经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局务会研究决定,同意李纳维娜同志申请设立昆明市晋宁区斯酷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事项。
此结果自2025年4月15日至4月21日向社会进行公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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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