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昆明市晋宁区祺舞扬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学许可证到期换证的公示
昆明市晋宁区祺舞扬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向区文化和旅游局提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到期换证的申请。该公司地址位于昆明市晋宁区晋城盘龙路58号,法定代表人:田黎黎,经营范围为文化艺术类舞蹈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根据《云南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云文旅规[2022]1号),培训机构的审核由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2025年3月4日区文化和旅游局联合我局对该培训机构场地进行实地踏勘,验收合格。该培训机构申请材料、培训场地、设施设备符合换证规定,初步认为具备换证条件,该机构换证申请通过了昆明市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局局务会审核。2025年4月15日经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局务会研究决定,同意田黎黎同志申请昆明市晋宁区祺舞扬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换证事项。
此结果自2025年4月15日至4月21日向社会进行公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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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