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古滇历史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标准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晋宁古滇历史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经认真研究,制定晋宁古滇历史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及事项目录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古滇管委会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涉及古滇片区发展的重要规划;
(二)制定或调整有关政府采购、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决定在古滇片区规划范围内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四)其他涉及古滇片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晋宁古滇历史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制定古滇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标准,报经古滇党工委会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二)经古滇党工委、管委会同意予以公布的《晋宁古滇历史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承办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按时完成。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晋宁古滇历史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晋宁古滇历史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