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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 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昆明市晋宁区防震减灾局实际,制定昆明市晋宁区防震减灾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提交决策时间
1
修订《晋宁区防震减灾局地震宏观联络员管理制度》
晋宁区防震减灾局
202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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