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www.kmjn.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20531-202503-976547 主题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3-31 11:30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号: 关键字: 决策,人民政府,事项,行政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31 11:30 浏览次数:0
字号:[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古滇管委会,产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等规定,科学合理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5年度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根据决策提交时间,倒排工期,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按规定履行有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区人民政府研究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在决策公布实施后3个月至1年内适时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评估报告提交人民政府,确保决策执行质量和效果。(具体时间根据决策的复杂性、涉及面、影响等因素确定),形成决策闭环管理。

三、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全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材料整理归档并严格管理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

五、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古滇管委会产业园区管委会政府各委办局,要根据国务院令第713号、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于2025年一季度前制定并公布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33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度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承办单位

提交决策时间

1

昆明市晋宁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

区水务局

202511

2

昆明市晋宁区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

市生态环境局 晋宁分局

202511

3

昆明市晋宁区国民和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区发展改革局

202512


>
晋宁官方微博
晋宁官方微信公众号

晋宁区微信号

kmjn.gov.cn  晋宁区人民政府网站

滇ICP备19011956号-1      滇公网安备 53012202530194号    

联系电话:0871-67892322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220001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