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2025年)
第一条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晋宁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昆办通〔2019〕10号)和《昆明市晋宁区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昆明市晋宁区深化区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机改组〔2019〕1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昆明市晋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是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昆明市晋宁区行政审批局、昆明市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昆明市晋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深化我区“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资代办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针政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高质量发展。
(二)负责拟订、制定有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资代办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三)负责牵头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推进营商环境提升优化。对照上级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组织开展全区营商环境评价。做好上级营商环境督查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督查工作。
(四)持续深化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组织全区“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改革实施意见、对策建议、工作措施、管理制度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梳理区本级部门权责清单,并依据权责清单,指导、协调、督促区级部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设立、进驻、办理及审批流程调整和优化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
(五)牵头协调各进驻单位之间、进驻单位与综合窗口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区级有关部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加强对政务大厅、审批大厅及其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及监督,做好政治教育、学习培训、后勤保障和年度考核等工作。推进全区政务(为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六)推进全区“互联网 政务服务 公共资源交易 投资服务 党群服务”及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负责全区行政审批业务系统建设和管理,立项前初审及运维经费预算初核。整合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平台、投资项目审批在线监管平台等资源,依托昆明市“政务云”,建设昆明市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晋宁区)。负责平台的管理,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平台与部门审批自建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七)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履行对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综合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工程建设招标条件备案及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管理招标代理工作、投标及竞买保证金、投资审批中介超市。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融资服务工作。
(八)推进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调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争议及纠纷并受理投诉。对相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涉嫌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九)负责对全区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资代办服务、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等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督查。
(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报告及沟通联系,承办上级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交办的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昆明市晋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公文处理、会务、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目标管理、档案管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一网四中心”政务服务体系联动、行政审批业务系统建设中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综治维稳、平安建设、信访等工作;负责党务、党风廉政建设及群团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审批改革科。负责全区“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组织拟订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区级部门做好审批服务事项的清理、设立、办理等管理工作;开展全区“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做好上级“放管服”改革督查日常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负责拟订职责内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三)政务管理科。负责落实全区“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建设中涉及区政务服务局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创新管理和运行机制;做好区级职能部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梳理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事项清单;负责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考核工作,对进驻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过程进行监督;负责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做好云南省投资审批在线监管平台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进驻事项联合审批工作;负责对照营商环境指标,组织区级各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开展综合评价;牵头对全区“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情况、优化营商环境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进全区“互联网 政务服务 公共资源交易 投资服务 党群服务”工作,建设政务服务“一张网”,负责省、市、区、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体系联动建设中有关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培训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审批业务系统建设和管理,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平台与部门审批自建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牵头落实“一部手机办事通”相关工作。
(四)交易监督管理科。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区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条件备案;负责区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负责受理招标人复核、重新评标、重新招标和顺延中标候选人等申请;负责推进全区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和融资服务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工作;负责调解开标、评标现场争议及纠纷;负责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投诉,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及规定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对不良行为进行公告;负责对投标及竞买保证金,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监督;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负责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的监管工作。
办公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东凤路鸥陆广场国资大厦三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邢建国
联系方式:67802235
局办公室:67802235
政务管理科:67802249
审批改革科:67889326
交易监督管理科:67807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