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机关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公开(2025年))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中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牵头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质农耕文化建设,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产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检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权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表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工作。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证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市、区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名义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拟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州(市)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烤烟生产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与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实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市场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机构设置
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设8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乡村振兴发展科、扶贫开发科、人事科教科、农业专项资金计划管理科、政策法规行政审批科、产业发展科、农田建设管理科。
下设9个事业单位。即: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区农业经营管理站、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区农村能源环境保护站、区农业机械管理服务总站、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区农业特色产业服务中心、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办公地点: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昆阳街171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1-67892255 。
负责人姓名:纳树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