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公开
一、昆明市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全区区域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二)提出晋宁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有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有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定全区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协调推进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五)负责投资综合管理,研究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
(六)推进落实区域发展协调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有关区域规划和政策。
(七)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有关工作。
(九)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扫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一)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和省、市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加强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监测预警,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数字昆明”建设相关工作,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提出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五)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
(十六)管理全区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
(十七)负责区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
(十八)根据全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十九)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十)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
(二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能源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能源体制改革。
(二十二)承担昆明市晋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具体工作。
(二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昆明市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发展规划科
(三)项目投资科
(四)能源与环境资源科
(五)国民经济产业发展科(区委财经委办公室)
(六)价格科
(七)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科
(八)国防动员科
三、办公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861号
四、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871-67892234
六、负责人姓名
陈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