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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302-666768 主题分类: 晋宁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3-20 14:55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公示
文号: 关键字: 负责,自然资源,工作,规划,管理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20 14:55 浏览次数: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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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拟定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检查执行。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一标准,拟定区级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结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并规范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专业队伍、中介服务组织的建设;负责落实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交易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全区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土地储备和培养规范土地市场培育工作,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及土地基准地价编制工作;指导并开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负责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作,落实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配置政策;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落实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根据权限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各行业专项规划涉及国土空间的统筹协调和审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地下空间、历史文化保护等专项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和专项类城市设计、审查重点地区(区段)的城市设计,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和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乡镇(街道)、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提供规划条件和规划核实等工作,指导和监督乡镇(街道)自然资源相关工作实施;负责城乡建设规划档案的管理;负责全区范围内管线数据的采集、入库、更新和管理。

(八)负责统筹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指导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贯彻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认真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负责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指导实施。监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防护标准;配合做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负责权限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种的调控及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测绘服务、测绘成果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测绘基准、测绘地理信息系统的统一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区级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

(十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落实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及人才培养规划;落实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负责自然资源信息资料公共服务、行政审批平台管理维护、审批数据收集统计分析等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十五)根据区委、区政府授权,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调处重大土地权属和矿业权纠纷;负责对全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监查管理,依法查处全区范围内违反土地管理、测绘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和城乡规划法规的行为;开展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地下水资源与开采管理的职责分工。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地下水(含地热水、矿泉水)的统一管理,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配合做好地下水的管理工作。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监督管理因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2.组织编制国土空间利用及领域专项规划的职责分工。昆明市晋宁区交通、能源、水利、农业、信息、市政等相关主管部门对编制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负责。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对组织衔接各专项规划负责。

3.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昆明市晋宁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影响通航安全河道采砂的查处,参与编制通航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牵头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负责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规划建设职责分工。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规划编制。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建设管理。

5.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管理的职责分工。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昆明市晋宁区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统一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和监测预警、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具体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机关文电、会务、资产管理、机要保密、国家安全、新闻宣传、档案、政务、后勤、车辆、安全保卫、印章管理、机关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配合开展老干、统战、森林防火、河长制等相关工作;负责牵头完成各类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承担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宣传、群团等工作;负责办理纪检部门交办的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受理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人事财务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纪律、工资待遇、绩效考核等工作;综合协调全区自然资源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配合上级做好区自然资源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及系统内部门负责人任免、考核、奖惩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工作。负责拟订本系统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管理、涉企收费等工作。

(三)自然资源督查科。贯彻执行自然资源督查制度、政策和工作规则等;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授权,承担对自然资源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工作;落实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制度、规程、规范;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督导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开展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负责全区建设工程项目事中事后规划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建设工程验线、基础验核、规划核实有关制度和技术标准并实施;负责规划审批后管理工作(建设工程验线、基础验核、规划核实)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

   (四)政策法规科。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和规范政策法规、政府规章工作;负责有关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收集、整理、培训、贯彻执行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诉讼和听证有关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进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工作;统筹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承担晋宁区自然资源系统法律顾问、信访接待、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调处自然资源权属纠纷;负责办理“12345”热线工作及来信来访事项;负责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处理自然资源系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组织自然资源执法业务培训。

(五)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科。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组织开展土地、森林、草原、湿地、水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分析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统计、发布、维护、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勘测定界成果的检查、审核和上报备案工作;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负责全区测绘基准、测绘地理信息系统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区级测绘地理信息规划、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大项目;负责晋宁区卫星定位综合服务系统等重要测绘设施的管理;负责测绘地理信息市场和地图市场管理,监督管理测绘地理信息活动、质量,负责测绘资质、测绘作业证等测绘资质资格管理负责贯彻执行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负责区级测绘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区域地图审核;组织建立区级地理信息系统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地理信息管理和公共服务。

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土地、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

   (六)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考核标准;编制全区土地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按照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交易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土地储备和培育规范土地市场工作,并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及编制土地基准地价工作,开展全区自然资源价格监测及管理;指导并开展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执行自然资源利用准入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利用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开展节地技术和模式推广应用;负责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作,落实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配置政策;执行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编制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需求表,落实土地储备机构名录管理;承担国有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工作;承办国有土地划拨补办出让手续。

(七)国土空间规划科。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负责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组织编制和调整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并落实划定“三区三线”;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统筹晋宁历史文化名城类保护规划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晋宁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规划及专项保护规划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镇(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的组织认定、保护规划审查工作;指导并协助乡镇(街道)政府编制村镇建设规划;负责村镇规划设计资质管理;负责晋宁区范围内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和修改、上报审批及实施工作;负责各项城乡规划成果的整理、归档、使用、管理和规划信息入库工作,负责红线、绿线、黄线、紫线、黑线等规划控制线的管理工作;负责起草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片区及以上城市设计方案的审查、论证、公示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负责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承担区级重大跨区交通市政线性工程项目、全区公共管理和服务设施重大项目的选址;拟定涉及晋宁区建设用地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政策措施、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承担昆明市晋宁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八)建设工程规划科。统筹全区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拟订晋宁区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查建设工程、交通和市政工程、公共空间和城市形象、历史文化名城类、城市重要雕塑、广场等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街道)《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九)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科。严格贯彻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拟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有关工作;严格贯彻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及特殊保护;负责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耕地“非农化”管控工作;指导设施农用地备案及上图入库工作。

   (十)矿产资源管理与地质环境科。负责全区矿产资源管理的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拟定全区矿产资源管理政策,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组织矿产资源有关规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采矿权、探矿权的审核、报批、登记发证和矿产储量报批、认定、登记管理工作;负责采矿权转让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地质勘察活动的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的探矿权、采矿权;参与矿业权评估机构的资格认定;负责编制全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对地质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管理工作;负责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和防治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负责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按规定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

承担本级审批权限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负责权限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负责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承担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以生态保护为主的有关保护工作;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

   (十一)行政审批科。承担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审核上报上级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审核上报工作;组织开展本级权限内临时用地审批、权限外临时用地申报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政策和补偿标准的制定工作;按照“放管服”要求统筹协调行政审批工作。

办公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永乐大街416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沈俊江

联系方式:0871-6789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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