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 第65项任务申请市级验收的函
发布时间:2025-02-11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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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明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昆办通〔2024〕33号)《昆明市整改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或交办问题验收销号办法(试行)》(昆生环督〔2020〕31号)的要求,晋宁区承担的第65项任务(反馈问题是:固体废物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已完成了整改,通过了自查自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