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1-07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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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根据有关清理单位报送的清理结果,形成了《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拟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
为进一步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透明度、公开参与度,现将《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感谢公众给予的关心和支持。
一、征求时间:
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26日
二、反馈途径:
(一)可通过电话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胥梅 0871——67892026
(二)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
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郑和路365号,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办文法规科(邮政编码:6506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昆明市晋宁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