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www.kmjn.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主题分类: 2024年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1-06 10:14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6 10:14 浏览次数:11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区政府办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报工作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晋宁区财政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建章立制、监督指导等方式,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条例》在我区财政系统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晋宁区财政局依托晋宁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常态化做好民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乡村振兴中央、省级、市级补助资金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加强财政预决算、国有企业、政府采购、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方面工作信息公开。今年以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6条。写作小组、各中心、科(室)积极撰写工作信息,报上级部门45篇,被财政部采用2篇,区委信息采用3篇,在全市财政系统信息报送排名第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度,晋宁区财政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相关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管理,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公开审查机制,修订了《晋宁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牵头负责的栏目无空白,没有出现“僵尸”和“睡眠”现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度,晋宁区财政局未开设任何形式的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为晋宁区人民政府网站,按照公开内容和要求,及时规范做好各牵头栏目内容的发布和更新工作。

(五)监督保障

2024年,晋宁区财政局严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相关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所发布的信息,若收到需修改的提示信息,由专人及时修改,没有出现因不修改、超时修改被通报批评的情况。局属各中心、科(室)负责监督指导对口的区级各预算单位,按时限和要求公开本单位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预算单位修改,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晋宁区财政局在2024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1.今年政府信息发布量较去年减少。一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栏目改为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二是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牵头负责的栏目信息提供不及时;三是各中心、科(室)存在如何从工作中提炼信息的能力薄弱。

2.区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栏目理解不到位,发布信息较少,每年只发布年度预决算报告及解读材料。

3.晋宁区政府门户网站“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栏目下设子栏目“市属企业”不符合晋宁实际。晋宁辖区内与财政、国资委工作相关的市属企业很少,导致获取不了这方面的工作信息,难免出现公开不到位、更新不及时的情况。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25年晋宁区财政局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改进:

一是加强对《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及时公开应公开的信息

二是多渠道多形式抓好载体建设,按照全民、实用、有效的原则,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高效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由局办公室牵头,利用“财政大讲坛”向全体干部职工作一期“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栏目发布要领培训。凡是由我局牵头制定或代区委、区政府草拟后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公文属性为公开发布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发布在“政策文件”栏目,同时将解读材料发布在“政策解读”栏目,做到相互关联。

四是晋宁区财政局(国资委)监管的晋宁区国资公司及其30多家子公司为区属企业,日常工作中信息量大。建议在下步工作中将晋宁区政府门户网站“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栏目下设子栏目“市属企业”更改为“区属企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晋宁区财政局在2024年没有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晋宁官方微博
晋宁官方微信公众号

晋宁区微信号

kmjn.gov.cn  晋宁区人民政府网站

滇ICP备19011956号-1      滇公网安备 53012202530194号    

联系电话:0871-67892322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220001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