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聘任“法治副村长” 强化基层治理效能
2024年12月27日,晋宁区在昆阳街道举行首轮“法治副村长”聘任仪式,推进“法治副村长”制度落地见效,提升法治乡村建设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马龙,区级各责任单位及3个乡镇(街道)、6个村(社区)党组织主要领导、相关人员共计50余人出席聘任仪式。
聘任仪式上,昆阳街道、晋城街道、上蒜镇分别宣读了首轮“法治副村长”聘任文件,并由参会领导为受聘的6个村(社区)“法治副村长”颁发聘书。
马龙就如何抓实“法治副村长”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法治副村长”工作的重要意义。推进“法治副村长”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体系建设有关精神和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要求,是深入落实省委组织部、社工部、政法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建立“法治副村长”制度,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具体实践;是助力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助力乡村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是提升安全感满意度的重要手段。二要发挥履职效能,以“法治引擎”助力乡村基层治理法治化。重点围绕指导助推村(社区)依法自治、协助深化巩固普法强基工作、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指导督促重点群体服务管理措施落实、指导支持基础法治队伍建设、指导开展村(社区)安全防范,用“法治引擎”助力乡村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履职能力服务保障法治乡村建设质效。三要完善保障机制,促进“法治副村长”充分发挥其职责作用。明确区级政法各单位作为派出单位,要统筹保障“法治副村长”开展工作所需时间,做好“法治副村长”履职工作的管理及考核;各乡镇(街道)要发挥属地的统筹作用,共同开展精准普法、矛盾化解、问题解决等工作;所涉及村(社区)要有效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全面参与所在村(社区)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组织、督促、检查作用,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并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为2025年底实现全区所有村(社区)“法治副村长”全覆盖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