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工业园区二街基地中水回用工程栗庙储水蓄水池改扩建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晋宁工业园区二街基地中水回用工程栗庙储水蓄水池改扩建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七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昆明市晋宁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8月30日至2023年1月31日,对晋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的晋宁工业园区二街基地中水回用工程栗庙储水蓄水池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审计工作已结束,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于2017年2月23日经晋宁区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关于晋宁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二街基地中水回用工程栗庙储水蓄水池改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发改经贸发〔2017〕14号)批复同意实施,项目总投资900万元,资金来源:园区自筹。项目建设地点为昆明市晋宁工业园区二街基地栗庙村旁,建设内容为一座占地面积7745m2,深为2.5m,总容量约为19362 m3的中水蓄水池及其溢流出水管和周边安全防护栏、排水沟等附属设施。
项目建设单位为晋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代建单位为晋宁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添宝建设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湖北路达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昆明衡达工程造价有限公司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昆明市政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为设计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技术咨询服务单位、云南伟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云南帮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为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单位、昆明旭坤会计师事务所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单位。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完善了晋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二街河水质超标问题,改善二街河周边农田灌溉、生活生产用水,基本达到了建设目标。但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多计待摊投资、多付工程费用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多计工程价款313,733.97元
晋宁区审计局已责令晋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对多计工程价款 313,733.97元,依法进行整改。
(二)多计待摊投资461,590.07元
晋宁区审计局已责令晋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对多计待摊投资 461,590.07元,依法进行整改。
(三)多付工程费用313,733.97元
晋宁区审计局已责令晋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收回已多支付的工程费用313,733.97元。
(四)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擅自施工
晋宁区审计局已责令晋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在今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手续。
(五)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程序
晋宁区审计局已责令晋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在今后工程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六)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529,650.2元
晋宁区审计局已责令晋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在今后项目实施中,应当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三、整改情况
(一)多计工程价款313,733.97元
晋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已对多计工程价款313,733.97元进行会计账目调整。
(二)多计待摊投资461,590.07元
晋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对多计待摊投资费用进行财务调整,退回多计费用。
(三)多付工程费用313,733.97元
晋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已退回多付的工程款148,613.97元到晋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账户内,未退还由施工单位向云南长江云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垫付的苗圃土地补偿款165,120元,由管委会分管领导牵头持续推进整改。
(四)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擅自施工
晋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要求在今后的工程项目实施中所有项目均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得擅自施工。
(五)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程序
晋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要求在今后的工程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程序,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六)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529,650.2元
晋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要求在今后的工程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四、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晋宁区审计局提出三点审计建议:一建设单位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应加强财务管理,及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二建设单位应当加强管理,按规定办理项目报批手续,完善基本建设程序;三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建设中按照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实施,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履行好合同的权利、义务和相关条款规定。晋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均已采纳了以上建议。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