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晋宁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8 11:41
浏览次数:16
字号:[
大
中
小
]
各乡镇(街道办),二个管委会,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区属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着力提升我区政府治理效能,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及乡镇(街道)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4〕33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晋宁区实际,晋宁区财政局拟定了《昆明市晋宁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经晋宁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昆明市晋宁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