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的公告(20241126)
发布时间:2024-11-26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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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11月22日收到昆明高创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提交的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以及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等相关规定,准予昆明高创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森林消防队员共8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行政许可编号为(晋)人社特殊工时决字〔2024〕13号,有效期自2024年11月25日至2026年11月24日。
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