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第141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陈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拨付国道主干线昆明绕城公路晋宁段涉及村征地补偿款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拨付国道主干线昆明绕城公路晋宁段涉及村征地补偿款的建议”反映了国道主干线昆明绕城高速公路西南段(安晋高速公路)项目历史遗留问题急需解决的迫切需求,
该项目于2008年获国土资源部批准土地征转手续,批复文号为国土资函〔2008〕381号,目前由于欠缴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金,未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二、意见建议及办理情况
(一)项目征地拆迁资金账面余额804.935724万元,工作经费余额37.466024万元。我局已按县财政局对沉淀结余资金处理意见,将征地拆迁资金余额804.935724万元缴到县财政集中管理。
(二)2014年7月15日《晋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国道主干线昆明绕城公路晋宁段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相关事宜的批复》(晋政复[2014]208号)文件明确县财政部门按今后审计部门出具的最终审计报告上级相关部门完成项目最终结算,并与昆阳街道办事处商定处理项目征地拆迁遗留的后续问题;项目工作经费余额37.466024万元,按最终审计全额拨付昆阳街道办事处,专项弥补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缺口;同意撤销“国道主干线昆明绕城公路(西南段)晋宁段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指挥部及办公室”。
(三)由于国道主干线昆明绕城高速公路西南段(安晋高速公路)项目征地工作距今时间较久,中途经手人员较多,整条线征地遗留问题较多,为解决此问题,我局去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后查找了项目征地资料,找到甸心村委会少征多占的图纸并提供给村委会作为依据。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请村组积极查找中谊、甸心、兴隆等几个村委会土地补征和改移道路依据并提交我局、区财政局作为依据,待项目办理土地供应手续编制勘测定界报告时,根据供地范围的勘测定界报告核实并据实补偿到位。由于该项目业主欠缴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金,经省市区级多次督办仍未缴纳,目前暂未办理土地供应手续。我局将继续催告业主尽快缴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金并办理完善土地手续,以便尽快解决反映的土地补征和改移道路征地补偿安置问题。
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