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第88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周继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双河彝族乡民族集贸市场建设手续的建议 》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双河彝族乡民族集贸市场建设手续的建议 ”很好的反应了双河彝族乡民族集贸市场办理土地征转报批手续缺乏资金支持的困难。
二、意见建议及办理情况
根据提案所述,使用双河民族文化广场旁的土地作为双河乡集贸市场,现基本可以容纳商户摆摊买卖和停车,但土地性质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由于资金缺口问题,一直未办理完善建设用地手续。
经我局核实,选址区域已纳入村庄建设边界范围,村庄规划已完成审批备案,在符合各类专项规划(发改、水务、林草等相关部门同意意见)的情况下,项目用地单位可筹措资金申报村庄批次农用地转用报批完善用地手续,具体组件材料清单附后。
双河彝族乡民族集贸市场建设项目用地手续办理在我局的审查报批方面不存在困难及问题,初步具备农用地转用报批条件,项目用地单位在组件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我局均可收件审查上报。经对接区财政局,鉴于目前区级财政困难,只能对“三保”进行基本保障,请双河乡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争取上级专款,积极争取组件资金及相关规税费,及时解决双河彝族乡民族集贸市场建设项目用地手续办理的问题。
感谢您对完善双河彝族乡民族集贸市场建设手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