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批准晋宁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
《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给予批准晋宁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收悉。经研究,该项目《晋宁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内容规范,同意项目开展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完善水利、农业设施,改善项目区农田的耕作条件,将为项目区提供良好的耕作和交通运输条件,各村组农户种植投入成本,经济负担将会下降,随着生产条件和环境的改变,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实施,将为广大群众依靠科技致富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项目名称
晋宁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三、项目实施单位
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建设地址
晋宁区上蒜镇科地、下石美、金砂、牛恋 4 个村委会及双河乡荒川村委会。
五、项目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建设高标准农田12800亩,土壤改良与地力培肥11520 亩、新建渠道12.697公里、铺设管道13.37公里,新增灌溉与排水面积3300亩、修建田间道路 30.28千米,其他配套建设附属工程为农田输配电工程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六、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七、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总投资3805.00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八、建设期限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1月
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3月
九、其他要求
(一)请依据自然资源、财政、滇管、环保、林草、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有关要求,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等要求,尽快组织实施。
(二)请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总投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时限,不得随意变更,因不可抗力确需更改的,须报原批准单位批复同意方可更改。
(三)请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立责任制和合同制,加强项目(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严格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做好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工作,资金未到位前,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中小企业账款等。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基本建设程序等相关规定进行。
(五)项目(工程完工)建成后,按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审计等,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等相关手续。
项目代码: 2410-530115-04-01-685497
附件:招标方案审批
昆明市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核认定(章)
2024年10月17日
昆明市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