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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410-917181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10-28 14:12
名 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刘昌秋)
文号: 关键字: 证书,声明,产权证,刘昌,昌秋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刘昌秋)

发布时间:2024-10-28 14:12 浏览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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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刘昌秋将坐落于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汉营村民委员会(磷肥厂生活区)36幢1-60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书号为:云(2024)晋宁区不动产权第0002915号,专有建筑面积:64.31㎡,分摊建筑面积:8.28㎡。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昌秋

2024年10月25日

联系方式: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71—6781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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