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200433200601000
昆明市晋宁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建议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或各单位官方网站对职能和机构的相关表述进行公开。晋宁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职能职责: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对全县小(二)型及以下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权;负责审核、批准及办理辖区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审查、确定水利工程的项目划分;负责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的确认、核定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结果;对建设方、监理、施工单位的质检、质量保证体系及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现场服务体系等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国家、省、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工程建设实施巡查监督或驻守项目现场监督,对工程质量管理中的违规行为检查、督促、整改;负责对部分工程质量进行核备,对单位工程质量进行核定;负责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并出具质量监督报告。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
加强学习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职工专业技术培训机会,加强学习、锤炼作风,不断提高我站工作能力和服务基层能力,大力建设创新、高效、廉洁的行业新形象。
2023年,我站共对全区9件水利工程开展了质量监督备案、监督及验收工作。2023年6月8日,组织全区各乡(镇、街道)水管站、在建水利项目主要负责人开展了小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培训会议。2023年8月,完成“双随机 一公开”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二、安全生产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有序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平稳发展,我局紧紧围绕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年初与局领导及属各科室签订了2023年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书5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18份,强化了安全监管责任的全面落实。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2023年,召开安全生产会议12次。
2.强化监督检查,夯实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基础:2023年以来,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细化检查内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相继组织开展了“岁末年初、今冬明春、春节复工复产安全检查、晋宁区水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2023年暑期汛期和南博会期间水利安全生产检查以及水利行业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检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水电站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中秋、国庆”、二十大及汛期等重要节日、时段的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积极督促局属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报自改工作。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在建和已建成运行的水利工程项目,全面开展自查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2023年,完成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备案8件,共进行安全检查85件次,期中,检查各类在建水利工程52件次、水利运行管理单位及生产经营单位33件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问题295项,按照隐患排查闭环管理要求,督促完成整改295项。
3.精心研究,全方位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一是积极配合上级和防汛部门开展重点水利设施汛前、汛期、汛后安全检查及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二是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分别对全区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非法用工、无证上岗、违章操作、安全制度、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抽查各类在建水利工程项目52件次,检查率达到了100%。三是全面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备案制度,及时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技术力量及内部组织管理情况。同时,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要求,不断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我局确定双龙水库、区自来水公司作为先期构建“六项机制”的单位,现已基本取得一定的成效。
4.凝心聚力,持续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是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是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是做好水利安全监督工作的重要支撑。2023年,我局按照省厅、市水务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全区水利安全工作实际,完成了双龙水库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级达标管理复审工作。
5.上下连线,扎实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组织局属科室、单位,各乡(镇、街道)水管站工作人员如期填报水利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做好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报表真实准确,如实登记排查的隐患情况,并督促各单位按期完成水利工程隐患的排查与整治工作。
6.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工作: 积极组织和参加“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启动仪式、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一是2023年6月9日组织我局30多名干部职工及各乡(镇、街道)水管站相关人员召开了2023年晋宁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培训会议,并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二是2023年安全生产月期间,积极参加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等活动。三是为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分别于5月23日、6月19日、6月28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山洪地质灾害、超警戒水位泄洪、反恐怖袭击、消防、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演练,为应急救援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
1.综合科,认真贯彻执行局党委、行政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和指示;负责本单位办公会和其他专题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督促、协调会议决定及其他重要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根据领导的指示和授权,综合协调本单位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及有关事宜,做好督办督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事项和大型活动,开展对外联络,对内协调、接待服务工作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起草各类工作报告、工作总结、请示、通知、决定等文稿,审核和制发以单位名义上报和下发的文件、材料; 负责制订、修订、补充完善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本单位各类文件的登记、阅批、传阅、立卷、归档并及时完成各类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和下发本单位信息及相关文件;负责本单位办公设备、物资的采购、发放、管理等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并建立台账资料;负责本单位印章管理,建立印章使用台账;负责组织参与局对本单位的各类工作考核事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质量安全技术科
对全县小(二)型及以下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权;负责审核、批准及办理辖区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审查、确定水利工程的项目划分;负责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的确认、核定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结果;对建设方、监理、施工单位的质检、质量保证体系及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现场服务体系等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国家、省、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工程建设实施巡查监督或驻守项目现场监督,对工程质量管理中的违规行为检查、督促、整改;负责对部分工程质量进行核备,对单位工程质量进行核定;负责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并出具质量监督报告;负责在建工程备案资料审查,确认项目划分,全过程动态监管,检查原材料、中间产品、设备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参与工程质量验收。负责参建各方人员资格证书符合要求,对工程质量控制有人员保障,所监督项目能够严格按建设程序做好质量控制。所监督项目能够严格按建设程序做好质量控制,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合格率100%。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晋宁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晋宁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昆明市晋宁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没有政府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昆明市晋宁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187.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9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00万元,增长9.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00万元,增长14.64%;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7.00万元,下降100.0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原因2023年没有收到水利工程勘测设计费,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晋水党组【2023】19号陈培智等20名同志工作调动通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18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9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00万元,增长14.6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00万元,增长14.64%;项目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晋水党组【2023】19号陈培智等20名同志工作调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晋宁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7.9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1.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晋宁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2023年昆明市晋宁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4.00万元,增长14.64%,主要原因是2023年7月按照晋水党组【2023】19号陈培智等20名同志工作调动同志,调入本单位4名同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24.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21%。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单位日常工作开展,工作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1.9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单位无接待工作。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1.96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96万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车辆编制,故2022年财政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023年根据晋政复【2022】226号文件我单位确定车辆编制1辆,故2023年财政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的预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全区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巡查及质量监督或驻守项目现场监督,安全生产检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减少0.00万,下降0.00%,主要原因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晋宁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资产总额443.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2.48万元,固定资产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200433200601111
昆明市晋宁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公开表)20241025031127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