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200163601000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办市人民政府文件、指示在晋宁区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承办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和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转由晋宁区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2.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3.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区人民政府、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4.研究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区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区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6.负责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确定事项、重要会议议定事项以及区人民政府领导批示指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7.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区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8.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区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区人民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9.负责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紧急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人民政府领导指示。
10.负责全区政务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1.负责12345区长热线平台群众来件的受理、分办工作。
12.负责区人民政府参事工作。
13.贯彻落实上级全面推进滇池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任务。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学习、筑责任,确保大政方针入脑入心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习必修课,研读深思,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实践,引导全办广大党员干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2023年召开党组会议20次、党员大会4次、支委会11次、主题党日12次。二是夯实政治根基。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政治立场坚定。制定印发《2023年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区政府办公室机关党支部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确保上级要求在区政府办落地生根。严格执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议事规则》要求,坚守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做好“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记录。2023年,组织召开党组会20次,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56项,未发生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决策被责任追究的情况。三是树牢廉政红线。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始终牢记权力来源于人民,必须用于人民。对照党章党规、初心使命、区委、区政府要求,实施“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印发《2023年区政府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区政府办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针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及时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2023年,开展提醒谈话41人次,未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
(2)强统筹、优服务,不断提升综合协调效能
区政府办公室充分发挥行政综合协调服务“中枢”功能,积极为各级领导、部门和群众服务。一是重点工作统筹有力。在区“两会”、“当好排头兵”高质量发展大竞赛、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昆明市第4轮生态环境监督检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2023昆明郑和文化旅游节等重大任务的统筹执行、落实保障方面,全办保持高效运转,坚决做到不讲条件、闻令而动、召之即来,有力保障了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创新组建重点项目工作专班,严格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周会办等制度,切实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有力推进了项目建设。围绕重点项目研究150余次,协调解决问题200余个,服务推动晋宁区现代花卉产业园项目、晋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福鹏克林可再生新材料全产业链项目、青山科工贸康养(社区)建设项目以及小渔村、太史村等滇池沿岸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取得重大进展;高效统筹推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取得佳绩,获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二是会议服务严谨细致。全办严把会议准入关、质量关、纪律关,对往年一些惯例性召开的部分会议进行了整合、压缩或取消,把更多时间留给部门、乡镇(街道)抓落实。服务保障各级各类重要会议900余个,会场布置规范整洁、会议服务细心周到、会风会纪严肃认真、会议资料完整齐备。三是重要公务保障到位。注重细节、保持效率、严把质量,顺利承办国家、省、市各级机关和外地单位来晋检查、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400余次,顺利组织和保障完成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与改革培训班、中国计生协家庭健康促进主题教育活动、省委主要领导滇池沿岸绿色发展专题调研、省政府主要领导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调研、国家文物局领导考古工作调研等一批高规格活动,接待斯里兰卡、老挝等23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宾400余人,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进一步提升了晋宁形象,扩大了区域影响。保障区政府领导公务出行1800余次,安全出行17万余公里,无安全事故。四是应急值守有序高效。落实强化日常值班值守,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坚持每日随机对全区各部门、乡镇(街道)进行值班值守工作抽查,做好各类来电、函件、领导交办事项的登记和处理,及时处置全区各类突发事件。接报并按程序第一时间处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森林火灾、刑事警情等信息270余起。
(3)严标准、提质效,有效提高参谋辅政能力
全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参谋部”、“智囊团”作用,及时吃透“上情”、摸清“下情”、研究“外情”。一是用心争做参谋助手。坚持“身在兵位,胸为帅谋”,坚持把文稿服务作为部门第一要务,高质量起草《政府工作报告》、领导讲话稿、主持词、致辞等系列文稿材料,累计撰写重要文稿700余份,保障了领导重要会议质量和效果;签收处理各级来文35000余份,接收处理传真、群众来信、来访590余份次,未发生漏传、误传、迟传等现象,公文运转及时准确高效。二是着力提升信息工作质效。不断改进政务信息工作方式,变“守株待兔”为“主动出击”,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实际、深入一线,采集、捕捉第一手材料并精心组织上报,确保政务信息能“参”到点子上,“谋”在关键处。撰写内容详实、富有特色的政务信息507篇,被上级采用349篇,排名全市前列。组织全区各单位在晋宁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7000余条,做好政府系统网站、新媒体信息监测管理工作,发现并督促纠正错别字、敏感词汇等问题19000余个。三是严格坚持办文标准。始终将公文处理工作作为办公室的核心工作,始终把质量第一的要求贯穿公文处理全过程,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公文办理实用手册》等上级规定,对文稿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坚决落实基层减负要求,严控发文数量,做到公文“三发三不发”,截至目前,制发各类正式文件400余份,数量同比压缩17%。同时督促办文、服务核心科室建立内部学习交流机制,累计开展学习交流34次,有效提升了办公室系统以文辅政能力水平。
(4)重跟踪、强督促,全面加强重点任务督办
坚决执行、快研快处上级领导交办的政务督办事项,坚持把督查作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抓手,看“力度”更看“进度”。实行问题发现、跟踪、解决闭环管理,做到工作不见效、督查不打烊,问题不解决、督查不离场。一是“清单式”分类管理。将《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重点项目和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等重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清单式管理,做到条块清晰、任务明确。对热点难点问题实行分类督促,能立即解决未解决的作为A类、需要时间解决未解决的作为B类、客观因素暂未能及时解决的作为C类,对不同类别问题分类确定完成时限并交办,既有效推动了督办工作落实,又有效避免出现“一刀切”。二是“现场查”发现问题。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自查+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核查,列出问题清单,以电话、书面等方式及时反馈至相关单位,对情况严重的问题,以督办函形式直接反馈至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先后组织或配合开展滇池保护治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重点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现场督查60余次。累计下发督办通知170个,分解任务1000余项。三是“点对点”跟踪督促。全办在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领导批示、上级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严格做到一个事项、一名责任人、一跟到底,做到日提醒、周调度、月通报。累计办理国家、省、市、区人大代表建议498件(主办5件、协办17件、交办476件),办理政协提案238件(主办4件、协办11件、交办223件),收到建议、提案后,均及时认领和分解主办、协办单位,及时跟踪办理并按计划答复。高效办理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73件,并进行持续跟踪督办,月汇总进度上报,编发《督查通报》36期,提出督查建议100余条。推动完善110非警务警情与12345热线的对接联动机制,有效分流非警务类报警求助事项,及时交办12000余条市长热线反映问题和诉求并全部按时限办结。建立与区河(湖)长办、区爱卫办等议事机构的信息沟通机制,推动440余个河(湖、渠)问题、400余个国卫复审点位问题完成整改销号。推动10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5项国家移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按时按质完成整改、67件环保督察投诉问题顺利办结,滇池一二三级保护区159个点(片)整治通过省、市验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一科、综合二科、办文一科、办文二科、办文三科、区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行政科、机要信息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法规科、总值班室、热线办公室、晋宁区滇池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办公室。所属单位1个。
1.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纳入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
年末其他人员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8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2辆,在编实有车辆3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1290.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5.74万元,占总收入的99.6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2万元,占总收入的0.3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4.89万元,增长7.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0.48万元,增长9.4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5.59万元,下降75.64%。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社保费基数提高,人员工资及社保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129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3.52万元,占总支出的93.89%;项目支出78.91万元,占总支出的6.1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6.59万元,增长2.9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4.05万元,增长6.50%;项目支出减少37.46万元,下降32.1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1)工资标准调整,社保费基数提高,人员工资及社保费等较2022年有所增长,导致基本支出增加;(2)晋宁年鉴出版费、审稿费(2023年机构部门划转,我单位不再负责晋宁年鉴出版、编撰工作)、公务用车购置费等项目未纳入预算支出,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3.5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11.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1.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9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91万元。具体项目及开支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9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5.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7%。与上年相比增加61.72万元,增长5.04%,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社保费基数提高,人员工资及社保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8.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6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36.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8.03万元,其中,办公费98.38万元,咨询费9.98万元,水费1.18万元,邮电费8.87万元,差旅费2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86万元,维修(护)费8.45万元,租赁费3.79万元,会议费5.84万元,公务接待费0.88万元,劳务费23.36万元,委托业务费11.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万元;资本性支出3.86万元 。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3.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4.8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1.3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3.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7万元,其中福利费2.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91万元,其中,离休费12.41万元,抚恤金23.72万元,生活补助40.7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1.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1.65万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1.7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3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1.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1.21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81.21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00万元,决算为2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8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99%;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万元,决算为27.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9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万元,决算为0.8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06%,完成年初预算的5.8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8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万元,决算为2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万元,决算为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71万元,下降16.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86万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7.98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15万元,增长70.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6万元,增长41.9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主要用于区政府办(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区政府办(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86万元,比上年增加45.93万元,增长29.4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3.16万元、咨询费0.1万元、水费1.14万元、邮电费8.87万元、差旅费2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86万元、维修(护)费8.44万元、租赁费3.79万元、会议费5.64万元、公务接待费0.88万元、劳务费1.61万元、委托业务费9万元、福利费2.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8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资产总额211.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74万元,固定资产204.1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3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0.3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6.4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0.8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7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其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200163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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