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200347800101000
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局名义依法统一行使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能,主要职责是:
1.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公布的关于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范围等规定和要求,依法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负责建成区城市市容秩序的维护和管理。
3.负责办理跨乡镇(街道)区域的重大案件。
4.负责协调、处理城市管理中的应急突发事件和有争议行政执法。
5.承担上级督办交办、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
6.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公布的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等及区委、区政府相关安排,指导全区乡镇(街道)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各乡镇(街道)开展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做好日常市容秩序监管和整治工作
(1)强化“门前四包”管理。组织各乡镇(街道)落实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实现村(社区)全覆盖签订责任书,督促乡镇(街道)制定“门前四包”管理制度,切实从源头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同时加强日常巡查整治,教育整治“门前四包”落实不到位行为23385起。
(2)加大占道经营整治力度。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实施网格化巡查,并结合实际对中和路、石牌村、校园周边等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教育整治占道经营47442起。
(3)设点引导规范经营秩序。引导老普照路边活禽交易养殖户30多户到划定区域内规范经营。暑期,向七彩云南·古滇欢乐世界周边摊贩进行劝导、发告知书,引导80家流动摊贩进入临时疏导区域。结合实际,将二小周边摊贩引进临时疏导区,实行限时限点位进行经营,满足市民需求的同时,保障了市容环境卫生和道路交通安全。
(4)落实政策,灵活施划“一米线”。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实际和路段情况,在东门路、南门农贸市场、工人文化宫、宝峰街道办102家店铺门前灵活施划“一米线”约1200米,落实“一米线”管理制度。划定的一米黄线以内,商家可以沿线展示商品。黄线以外,群众可以“自在”选购,“一米线”同时满足了商家的经营和群众的购买需求,避免反复占道经营行为堵塞人行道,有效改善和提升了市场周边的市容环境卫生秩序。
(5)严格教育整治乱设指路牌、广告设施、乱悬挂布标行为。清除“牛皮癣”小广告39341张,共教育整治乱发小广告行为115起,整治违章设置广告牌行为980起,清理布标245块。
(6)规范人行道上停放非机动车行为。结合实际,在南门农贸市场门口、磷都路西侧等4个点位施划非机动车车位线369.5米,新增停车位560个。教育整治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行为14282起。
(7)完成晋城街道州街、昆阳街道中和路、宝峰街道万水路3条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其中昆阳街道中和路被市级入选,在满分100分的基础上获得加分20分,晋宁区2023年背街小巷整治提升任务综合考评得分120分。
(8)持续加强213国道、倚阳路专项整治。在213国道沿线,清理内沟渠路肩3000余米,拆除非交通提示设施103块,清理五堆、各类垃圾80.85吨;取缔路域范围19户加工场地、沙石料堆场,对拆除后的场地进行覆土恢复等。在倚阳路,处罚未密闭运输 14 起,教育宣传50起,整治工地进出口带泥污染路面16起,与交警,交运等开展联合执法 3次。
2.加大违法违规建筑整治力度及执法办案力度。
(1)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筑行为,持续推进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履行昆明市晋宁区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由分管领导带队请示汇报违法违规建筑整治工作7次,深入基层指导各乡镇(街道)30余次。按照“湖泊革命”和滇池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划定有关要求,开展滇池沿岸三个镇(街道办)31个村委会涉及的121个自然村停批停建巡查50余次。
(2)加大违法违规建筑整治力度。按照市总指挥部工作安排,昆明市晋宁区2023年度临违建筑治理工作目标总任务70万平方米,共计治理完成986宗,面积73.18万平方米,完成率104.55%。
(3)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共办理行政案件34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22件,简易程序案件12件。
3.加强检查、督导,提升专项工作整治实效。
(1)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和渣土运输企业监管。教育整治城区各类渣土运输违规行为78起,处罚6起,开展夜间执法整治工作3次。对建筑垃圾消纳场安全检查15次、渣土运输企业安全检查15次。签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46份,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4 份,签订运输处置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4份。
(2)推进共享电单车投放、管理、考核。指导企业投放共享电单车2710辆,施划1500余个共享电单车停车位,考核企业2次。
(3)加强对经营性自建房和铁路周边安全督导指导。负责指导的昆阳街道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时完成销号。指导晋城、昆阳、上蒜做好铁路产权范围外违法堆放、硬漂浮物隐患治理工作。前期的41处安全隐患点已全部整改,2023年12月6日,巡查发现的27个隐患点,完成整改3处。
4.做好审批及批后监管工作。
严格落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店招店牌告知承诺工作。共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6件,店牌告知承诺制136个。
5.积极参加联合执法工作。
抽调200余人次,参加烟花爆竹打非检查、“十年禁渔”专项整治、违法违规建筑整治等30余次联合执法行动。自2023年12月13日开始,每天抽2人到广济村粪交易市场进行联合整治。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年末其他人员3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3辆,在编实有车辆2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①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②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976.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6.1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4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4.85万元,下降15.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4.84万元,下降15.9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0.01万元,下降2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构改革,年内调出20人,所以预算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97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3.77万元,占总支出的99.75%;项目支出2.45万元,占总支出的0.2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8.29万元,下降16.1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1.18万元,下降14.95%;项目支出减少17.10万元,下降87.42%;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①2023年机构改革,年内工资调出20人,所以基本支出减少;②因财政资金紧缺,城区小广告整治经费、电瓶车运行维护保障经费和执法装备购置及工作经费等项目大部份费用未能顺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3.7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21.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电瓶车运行维护保障经费6509.94元,主要用于执法电瓶车维修费600元、保险费和车船税5909.94元。
2.环卫车辆运行维护经费18000元,主要用于环卫车辆修理费 5600元、保险费7123.61元、车船税1288.20元、燃油费3988.1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6.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84.84万元,下降15.92%,主要原因是:①2023年机构改革,年内工资调出20人,所以基本支出减少;②因财政资金紧缺,城区小广告整治经费、电瓶车运行维护保障经费和执法装备购置及工作经费等项目大部份费用未能顺利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6%。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7.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30.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7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执法车辆运维、市容整治等相关工作的开展等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8.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万元,决算为1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万元,决算为15.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万元,决算为1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来访较少,所以公务接待费支出率偏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88万元,增长64.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00万元,增长6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2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①由于执法任务日益艰巨,加之执法车燃油费价格较往年上涨,2023年执法车经费预算从2022年的1万元/辆调增至1.5万元/辆,所以公务用车(执法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增加了6.00万元;②2023年由于公务来访较上年减少,所以2023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较2022年减少了1159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执法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资产总额261.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4.88万元,固定资产196.5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7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61.46 | 64.88 | 196.58 | 0 | 184.80 | 0 | 11.78 | 0 | 0 | 0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200347800101111
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1016024534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