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200131501000
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2、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区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3、负责区委、区政府涉法事务工作,为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指导监督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的法律顾问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推动司法所建设。
5、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负责本系统服装、警车管理,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8、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有关外事工作。
9、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10、指导所属社会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昆明市晋宁区法律援助中心:
1.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符合《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2.“148”负责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状、合同、契约、协议等法律文书,办理各类非诉讼事务,调解民间纠纷,代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诉讼,担任法律顾问,办理各类见证等。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理论武装,强化政治建设
2.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1)着眼于氛围营造,深入开展“普法强基”五项主题法治宣传
(2)着眼于解决问题,推行“普法+服务”工作模式
(3)着眼于实用,加强普法产品供给能力
(4)着眼于提升群众满意度,认真开展执法司法案件(事项)当事人回访评价试点工作
(5)着眼于群众关心关注热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6)着眼于法治成效和法治宣传工作,推动全区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7)着眼于忠诚干净担当,持续加强队伍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处,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依法行政与行政复议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证律师工作科、社区矫正管理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本级)
2.昆明市晋宁区法律援助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
纳入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单位中昆明市晋宁区法律援助中心不单独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年末其他人员4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8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225.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1.14万元,占总收入的99.6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06万元,占总收入的0.3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90万元,增长1.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97万元,增长1.1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3.93万元,增长3023.08%。主要原因是我局工作人员较去年有所增加,造成了工资等人员经费的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23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5.53万元,占总支出的91.89%;项目支出100.16万元,占总支出的8.1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5.08万元,下降8.5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7.45万元,增长5.33%;项目支出减少172.53万元,下降63.2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部门预算降低了项目支出的预算金额,二是受国库资金不足影响,部分项目未能完成资金的支付,从而减少了当年的决算支出总额。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5.5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73.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1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用于人民调解案件补助等基层司法业务支出23.9万元;2、用于社区矫正支出4.96万元;3、用于法律援助办案补助等公共法律服务支出33.32万元;4、用于普法宣传支出19.3万元;5、其他支出18.68万元,主要用于(1)晋宁区法治政府建设(2)司法系统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文件规定的开支范围(3)其他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1.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4%。与上年相比减少103.53万元,下降7.76%,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部门预算降低了项目支出的预算金额,二是受国库资金不足影响,部分项目未能完成资金的支付,从而减少了当年的决算支出总额。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951.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8%。主要用于2040601行政运行808.79万元、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23.9万元、2040605普法宣传15.3万元、2040607公共法律服务33.32万元、2040610社区矫正51.95万元、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18.24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4%。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5.2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77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18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1.11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3.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3.69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6.11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3.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6%。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73.41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决算为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万元,决算为3.7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94%,完成年初预算的46.6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0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6%,完成年初预算的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万元,决算为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6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从而节省了不必要的“三公”经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14万元,增长131.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10万元,增长128.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4万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国库资金紧张,部分“三公”经费未能形成实际支出,从而转移至2023年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社区矫正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排查阶段评估验收工作产生的一批次六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20万元,比上年减少20.59万元,下降24.87%,主要原因为受国库资金不足影响,部分支出未能完成资金的支付。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具体详见附件GK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资产总额442.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19万元,固定资产106.2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39.58万元,无形资产61.22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6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999.9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999.9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999.9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未涉及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其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200131501111
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1015035749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