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34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尹喆代表:
您在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统一全区公厕标志、标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的主要内容
统一全区公厕标志、标识,确保标志、标识醒目、统一、明确,易于被公民注意并识别;在公共场所,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公厕导向标识,使公民能够快速找到公厕。
二、建议办理工作情况
接建议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于4月25日与您面商,充分听取您的意见建议后,结合工作职能职责,召开专题研究会,迅速落实建议内容,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转发《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厕扶手及指示牌安装工作的通知》至全区各相关单位,并按照通知要求,再次对全区公厕标志、标识进行摸排,对破损的公厕标志、标识进行及时维修和更换,并在环湖南路沿线新设置公厕指示牌11块,方便市民能够快速找到公厕。
二是积极与区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沟通对接,旅游公厕、农村公厕由区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分别牵头负责,按照各自的管理要求逐步规范统一标志、标识。
三是加强对乡镇、街道集镇公厕规范管理的督促指导。召集各乡镇、街道召开专题会议,就规范统一公厕标志、标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按照公厕管理标准逐步规范统一镇区公厕标志、标识。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督促各公厕主管单位规范使用各类公厕的标志、标识,对不规范的标志、标识进行更换,逐步统一全区公厕标志、标识。
二是开展辖区公厕管理工作情况巡查、检查,督促各管理主体加强公厕卫生保洁,加大公厕设施管理、检修力度,确保公厕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提升群众入厕环境。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晋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