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政协昆明市晋宁区二届四次会议第46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倪鸿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区垃圾分类的几点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基本情况
该提案建议,建立健全晋宁区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标准,加强宣传教育公众对垃圾处理的相关知识;提升居民分类收集的知识和意识,确立简单易行的分类标准,居民严格进行初次分类;建立健全小区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对小区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让小区居民确实感受到垃圾分类势在必行。
二、提案建议办理情况
接提案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4月24日与您进行面商,充分听取您的意见建议后,结合工作职能职责,召开专题研究会,迅速落实建议内容,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相关标准。2021年至今,省、市印发了《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昆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昆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试行)的通知》(昆垃分办〔2021〕7号),晋宁区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垃圾分类的有关标准和要求,同时结合实际,每年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印发至各单位,并督促各单位按照“管行业就管垃圾分类”的原则开展相关工作。
(二)加强宣传,提高居民分类意识。每月均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小区、进市场、进校园”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区级主题宣传活动6次,发放分类宣传资料1840份,宣传用品1860份;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例会6次,并督促各成员单位每月按要求开展入户宣传、集中宣传等相关活动,进一步提升居民的分类意识,逐步形成源头分类、分类投放的习惯。
(三)加强示范小区建设。2024年,按照《昆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党建引领“2+2”模式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已选定4个小区作为党建引领“2+2”示范小区进行建设,预计8月30日前完成,逐步实现居民小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以多种多形式开展“进社区、进小区、进市场、进校园”等宣传活动,同时鼓励各责任单位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提升居民分类意识,扩大居民参与率。
(二)以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党建引领“2+2”模式试点建设为契机,提高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实效。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晋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