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2号建议答复的函
汪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水景公园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基本情况
水景公园建成使用已有10多年,近年来,随着周边新建住房人员入住,人流量急剧加大,但水景公园配套设施还不完备,相关管理、使用与群众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
建议:一是规范公园管理,制定措施,引导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严禁车辆进入公园内部道路,损毁道路路面;同时,根据人群出行时段,延长公厕使用时间。二是根据公园现有结构,规划出一个区域,安装健身器材,强化公园的使用功能,满足市民对生活质量的需求。
二、现阶段水景公园基本情况
按《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兴隆片区水景公园建设项目按现状移交至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局进行管护的批复》(晋政复〔2023〕16号)要求,水景公园已于2024年1月25日按现状移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管理维护,并按程序签订管护“协议”,自2024年2月1日起由区国资运营公司进行管理维护;现阶段公园内部分绿植枯死失去景观效果,园内部分人行道破损,两座公厕无排污设施,管理维护难度较大。
三、建议办理情况
接建议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于4月23日与您进行面商,充分听取您对建议的办理的意见,并结合我区实际,强化水景公园管理维护力度。
为提高水景公园管理维护质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区国资运营公司对公园进行精细化管理,有序实施以下工作:
(一)园林绿化景观:要求区国资运营公司逐步更换枯死苗木、补种斑秃地被,截止目前已更换枯死乔木28株,补种斑秃地被30余平方米;同时结合2024年“百园建设”工作要求,将公园工会一侧纳入“口袋公园”提升改造范围,面积约3000余平方米,目前已完成方案设计工作,下步将按方案有序推进提升改造工程,同时结合环湖南路面山修复及九年一贯制学校改扩建项目,将项目实施中,部分具有绿化景观价值的苗木移栽到公园内,进一步丰富公园绿化元素,提升园内园林绿化景观效果。
(二)市政附属设施情况:为确保公园各类设施正常运行,现阶段区国资运营公司已对园内破损人行道小板进行修复,将园内100余盏路灯更换为LED灯,确保其正常亮点;园内两座公厕建设时,排污系统不完善,目前只能靠吸污车处理粪便,吸污车清理公厕粪便时需进入公园内,容易损坏人行道小板;根据市民出游情况,目前园内一座公厕能满足市民用厕需求,故暂开放一座,公厕夜间开放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暂不能24小时开放,已结合市民出游时间,适当延长开放时间,以方便市民需要。
四、下步工作计划
水景公园是周边居民悠闲娱乐的重要场所,下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推进公园精细化管理工作,强化园内园林绿化及附属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尽量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公园环境。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晋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