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8号建议答复的函
尹丽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行环湖路和墩子村彩色沥青辅道中间绿化带绿化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基本情况
昆阳街道办事处墩子村委会大河村外围土路(彩色沥青辅道)与环湖路之间绿化带未进行绿化,现行人横穿辅道及过往车辆乱丢垃圾等现象频发。
建议:相关部门将彩色沥青辅道及环湖路之间绿化带进行绿化,保证出行安全及道路卫生。
二、建议办理情况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接建议后,先后与所属村委会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接,并于4月23日与您进行面商,充分听取您对建议的办理的意见,以便及时开展有关工作。
据了解,您建议进行绿化的地块,按照属地原则属于昆阳街道办,昆阳街道办原计划将该地块纳入健康绿道项目建设内容,但因财政资金紧张,项目暂未实施。
鉴于我区目前的财政状况,为尽快完成该地块绿化工作,解决该地块存在的环境卫生及安全隐患问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实际,多次与市园林绿化局协调对接,并于2024年6月7日形成《关于将环湖公路墩子村段及沙滩公园段纳入环湖公路面山修复项目二标段实施绿化的报告》上报市园林绿化局,希望将环湖公路墩子村段(彩色沥青辅道中间空余地块长度约491m,面积约1020㎡)与正在实施的“环湖公路面山修复项目”一并实施,现阶段市园林绿化局已同意将该地段纳入本阶段环湖公路面山修复项目统一实施,工程项目预计将于10月底完成。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为有序推进该地块绿化提升工作,下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密切与市园林绿化局、昆阳街道办、墩子村委会的沟通联系,有力推进墩子村彩色沥青辅道中间地块绿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道路绿化美化景观效果,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晋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