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朱金荣、刘毓秀)
发布时间:2024-09-24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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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朱金荣、刘毓秀将坐落于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汉营村民委员会(磷肥厂生活区)25幢2-60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书号为:云(2018)晋宁区不动产权第0003533号,专有建筑面积:56.16㎡, 分摊建筑面积:8.47㎡。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金荣、刘毓秀
2024年8月21日
联系方式: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71—67811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