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9-23 16:24
浏览次数:4
字号:[
大
中
小
]
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9月20日收到昆明美岸明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以及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等相关规定,准予昆明美岸明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酒店总经理、前厅主管、前厅客服、客房服务、保洁员等岗位共10人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编号为(晋)人社特殊工时决字〔2024〕11号,有效期自2024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22日。
特此通告
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