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46706001000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一监督管理全区环境保护工作。
负责全县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2.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全县生态保护工作,承担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3.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负责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
4.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推动晋宁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指出问题整改工作。
晋宁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工作我局已于2023年8月31日完成,省生态环境厅复核后指出了晋宁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存在的问题,后续将根据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按计划推进整改工作,预计将于2024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报告编制工作,向省厅申请复核。
2.水质达标率(目标值:100%)2023年度。
晋宁区纳入考核的10条河道(8条入滇河道及二街河双顺闸、双河市控断面)均达到标准要求;4个区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双龙水库平均水质类别为Ⅳ类(总磷超0.1倍),按重点湖库考核的柴河水库平均水质为Ⅳ类(化学需氧量超0.2倍,总磷超0.1倍),未达到标准要求。综上,晋宁区地表水综合水质达标率为85.71%。
3.空气质量优良率(目标值:99.1%)。
据国家空气自动站数据平台反馈数据显示,晋宁区国家空气质量自动站点有效监测天数为365天,空气优良天数为352天(首要污染物指标为臭氧),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6.44%,低于99.1%的考核目标要求。
4.PM2.5 年均浓度(目标值:24ug/m³)。
据2023年国家空气自动站数据平台反馈数据显示,晋宁区国家空气质量自动站点PM2.5的平均浓度值为23.1µg/m3,优于目标值24µg/m3的考核目标要求。
5.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目标值:100%)。
市级还未下达2023年纳入考核的重点建设用地名单。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环境管理科、生态保护建设科等,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本级)作为三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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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原因是:2辆为政府公务用车信息平台托管车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本级)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本级)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本级)为三级预算单位,因此没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452.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58万元,占总收入的63.9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3.00万元,占总收入的36.0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0.97万元,增长28.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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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增长3.7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90.43万元,增长124.6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新增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目,经费预算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436.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03万元,占总支出的62.05%;项目支出165.77万元,占总支出的37.9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79万元,增长6.5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2.28万元,增长18.48%;项目支出减少15.49万元,下降8.5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新增人员调动,调入2人,工资发放数额较上年增多,加之调整社保及公积金基数,缴费金额上涨导致增多42.2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严格控制财政拨款经费支出,因此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15.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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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1.0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8.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6%。人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为24.81万元;人均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为22.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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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5.7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非财政拨款项目退休人员经费支出(行政)19.13万元,用于支付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及生活补贴费用;非财政拨款项目所得税手续费支出(行政)0.03万元,用于支付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银行汇款手续费支出;非财政拨款项目隔离酒店医废处置经费支出4.42万元,用于支付隔离酒店医疗废弃物处置支出;非财政拨款项目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行政)4.07万元,用于支付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非财政拨款项目公益岗工资2.41万元,用于支付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公益岗位人员工资福利;非同级财政拨款项目退休人员重特病医疗统筹(区级)支出0.06万元,用于支付退休人员重特病医疗统筹;非同级财政拨款项目晋宁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省级复核经费(区级)支出49.5万元,用于支付晋宁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省级复核经费;非同级财政拨款项目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和满意度指标评价经费(区级)4.00万元,用于支付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和满意度指标评价经费;非同级财政拨款项目事业人员绩效奖励(区级)7.20万元,用于支付事业人员绩效奖励;昆财预〔2023〕1号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经费5.00万元,用于支付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经费;昆财预〔2023〕1号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经费9.24万元,用于支付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经费;昆财预〔2023〕1号环境监察执法经费17.97万元,用于支付环境监察执法经费;昆财资环〔2023〕84号长江流域(晋宁段)水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双龙水库水质自动站监测项目经费42.74万元,用于支付长江流域(晋宁段)水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双龙水库水质自动站监测项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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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21%。与上年相比增加66.94万元,增长23.99%,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新增人员调动,调入2人,工资发放数额较上年增多,加之调整社保及公积金基数,缴费金额上涨导致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1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10.2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7.3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76.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76.2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28.87万元;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42.74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25.2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28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8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昆明市生态环境均晋宁分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3万元,比上年增加0.01万元,增长0.05%,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日常工作增加,导致机关运行费增加0.01万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91万元,水费0.30万元,邮电费0.11万元;物业管理费0.83万元;培训费0.31万元,工会经费0.83万元、福利费3.00万元、其他交通费8.6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本级)资产总额396.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8.93万元,固定资产268.4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49.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3.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2.8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4.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46706001000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