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晋宁区师小象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设立的公示
关于昆明市晋宁区师小象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设立的公示
昆明市晋宁区师小象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向区文化和旅游局提出办理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的申请,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了材料,材料符合相关要求。该公司经营地址位于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永乐大街创新C区二楼,举办者及拟任法定代表人:李长仙,经营范围为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培训内容为书法),培训对象为3-6周岁学龄前儿童、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学生。区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区教育体育局对该培训机构进行实地查看,机构按照整改要求完成了整改,机构设立申请通过了区文化和旅游局局务会审核。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云文旅规[2022]1号) 规定,昆明市晋宁区师小象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理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的申请材料齐全,培训场地、设施符合准入规定,初步具备设立条件。2024年9月18日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同意李长仙同志申请设立昆明市晋宁区师小象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事项。
此结果自2024年9月19日至9月25日向社会进行公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反映。
联系方式:
Email:jnxjyjbgs@163.com
电话/传真:0871-67892240
通信地址:昆阳街道云磷集团综合办公楼七楼区教育体育局
邮编:650600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