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2024年劳务派遣经营单位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按照《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完成2024年度劳务派遣经营监管抽查工作任务,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监管,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劳务派遣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联合抽查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收到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了由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的2024年度劳务派遣经营单位“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领导小组。
组 长:罗红波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副组长:彭建明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沈珺妍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田敬芬 区市场监管局企业注册监督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承担联合抽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沈珺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抽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撤销。
二、目标任务
按照《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昆明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昆双随机办发〔2024〕1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为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要求,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加强对劳务派遣经营单位的监管,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全面完成2024年度劳务派遣经营监管抽查计划任务。
三、检查时间和对象
(一)检查时间:2024年9月18日—9月25日
(二)检查对象:全区劳务派遣经营企业,按照20%的比例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四、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按照随机抽取的原则,人社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分别随机抽取2名执法检查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集中统一开展检查工作。
五、随机抽查对象
按照20%的比例随机抽查全区劳务派遣经营企业。
六、抽查内容
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法定职责确定劳务派遣经营单位登记事项真实性进行检查。区市场监管局:对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是否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情况,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是否按时支付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对劳务派遣月(季度)报表、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明确、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等。
七、检查流程和任务分工
(一)制定和公示抽查方案。抽查方案要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包括抽查任务名称、抽查时间、抽查事项、抽查对象等内容。(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随机抽取检查企业名单。对全区30户劳务派遣经营企业,按照20%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在双方确定的执法人员名录中,通过系统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检查由2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执法检查人员和2名市场监管局执法检查人员组成。(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
(四)实施检查。此次联合检查的方式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对企业实施检查。对企业实施检查时,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和内容,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一次性完成检查。(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按照职责、抽查事项和完成时限
安排推进相关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由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对核查发现的其他违法线索,及时移交其他部门依法处理,防止监管脱节。
(二)严格执法纪律。每次巡检检查,不得少于2名执
法人员,出示执法证,到企业检查期间,要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
(三)主动公开情况。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
的原则,在抽查工作完成后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系统,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67801548
相关链接:关于对《昆明市晋宁区2024年劳务派遣经营单位“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