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刘艳勤、刘贵、李桂连)
发布时间:2024-08-21 16:01
浏览次数:3
字号:[
大
中
小
]
因保管不善,刘艳勤、刘贵、李桂连将坐落于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七彩云南·花园里(大观小院)35幢60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书号为:云(2022)晋宁区不动产权第0005094号,专有建筑面积:99.03㎡, 分摊建筑面积:24.57㎡。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艳勤、刘贵、李桂连
2024年8月21日
联系方式: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71—67811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