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关于注销行政许可的公告
经审查,昆明圳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取得《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关于准予芙蓉枫锦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晋水许可准〔2021〕26号),因昆明圳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JN2020-32号)(合同编号:CR53晋宁区2021007号、电子监管号:5301222021B00153)约定的期限按时足额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2022年12月26日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由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解除与昆明圳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CR53晋宁区2021007号),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1月10日将《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通知书》送达至昆明圳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并于当天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CR53晋宁区2021007号)。昆明圳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再实施芙蓉枫锦小区建设项目。经研究决定注销《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关于准予芙蓉枫锦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晋水许可准〔2021〕26号)。
特此公告。
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