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注销晋宁海云荟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4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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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晋宁海云荟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告
晋卫销公[2024]13号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8月8日依法受理了昆明市晋宁区新街中心卫生院关于注销晋宁海云荟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登记的申请。经研究,同意注销晋宁海云荟社区卫生服务站,现将该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医疗机构名称:晋宁海云荟社区卫生服务站
2. 医疗机构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晋城街道办事处安江村委会海云荟小区商铺
3. 机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站
4.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杨宇(杨波)
5.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6. 所有制形式:全民
7.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 /外科 /中医科******
8. 登记号:PDY70462-353011511B2001
9. 注销理由:租房合同到期
10.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晋宁海云荟社区卫生服务站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