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猪后腿肉”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信息通告第十二期
发布时间:2024-08-05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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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涉及昆明市晋宁区辖区内生产经营的“猪后腿肉”为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进行公示。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猪后腿肉”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信息通告第十二期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