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 行政许可的通告(2024072901)
发布时间:2024-07-29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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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7月23日收到云南禾丰饲料有限公司首次提交的《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申请》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以及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等相关规定,准予云南禾丰饲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采购经理、人事行政经理、品控经理、生产经理、协调经理、销售副总经理、销售经理、销售员、技术服务、产品经理助理等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车间主任、中控员、装卸工、包装工、库管、锅炉工、投料工、小料工、制粒工、机电工等岗位实行综合工时工作制,合计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人员86人。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审批许可编号为 (晋)人社特殊工时决字〔2024〕07号;有效期自2024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23日。
特此通告
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