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关于准予二街东冲水库增蓄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4-07-25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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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于2024年7月24日向我局提出《二街东冲水库增蓄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洪评报告》)行政许可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事项属于晋宁区本级审批范围,申请材料齐全,主体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三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于2024年7月24日依法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技术评审时间按照行政许可特别程序来进行处理,不计算在行政许可审批办理期限内(评审后经修改完善的《洪评报告》报批稿送达我局之前,均处于技术评审的评审时间之内)。
经审查,你单位报送的《洪评报告》(报批稿)达到技术深度要求,我局决定准予《二街东冲水库增蓄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的行政许可,具体行政许可内容以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关于<二街东冲水库增蓄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意见》(附件)为准。
附件: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关于《二街东冲水库增蓄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意见
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
2024年7月25日
附件: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关于《二街东冲水库增蓄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