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晋宁区老高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监管信息
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晋宁区老高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于2024年1月30日经《昆明市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晋宁区老高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发改发〔2024〕8号)批复同意项目开展建设,计划总投资802.37万元,治理面积为15.31平方公里,治理程度95.75%。各项治理措施具体布设情况为:种植经济林71.91公顷,种植水土保持林12.15公顷,保土耕作310.80公顷,封育治理1135.96公顷;配套坡面水系工程、道路工程、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及其他措施等。目前已完成蓄水池8座、进水池1座、1#、2#泵站土建部分、机耕道路排水沟、引水管管道铺设、1#、2#、3#输水管管道铺设,正在开展水土保持林和经济林的种植工作,治理面积为8.12平方公里,总体形象进度完成54%。
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过程中,昆明市水务局对项目的实施方案组织了评审,2023年10月8日取得《昆明市水务局关于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晋宁区老高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昆水复〔2023〕115号)。云南省水利厅开展了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专家评选,进行论证。并经请示区政府后,2023年10月30日《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晋宁区老高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的批复》(晋政复〔2023〕373号)批复同意实施。
项目实施过程中,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全过程监管,重点监管项目实施方案论证、前期经费申报、公开招投标、合同管理、施工建设等关键环节,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覆盖、全流程、全方位监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及时完成项目法人组建、合同备案、安全备案、质量备案,做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监管及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各自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关键工序,重要部位及隐蔽工程的监督检查,将工程安全质量作为重要监管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到位,全力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同时监督做好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和进度工作。
在项目的下步建设过程中,晋宁区水务局将持续做好全过程监管工作,加强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晋宁区老高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的日常监管,确保工程顺利推进,按时完工,尽快发挥工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