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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策指引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7-17 09:17
名 称: 离校档案转递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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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校档案转递须知

发布时间:2024-07-17 09:17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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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朋友们:

大家好!时光荏苒,岁月葱茏,又到一年毕业季,祝贺你们顺利完成学业,开启人生新航程!昆明市晋宁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尽心竭力为你们提供服务。

一、大学毕业后,档案去哪儿了?

高校毕业生离校时,由高校根据其就业去向转递档案,其中,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暂未就业的,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二、档案能自己携带吗?

不可以。档案应当由档案管理部门通过机要通信、邮政特快专递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和保管自己的人事档案。因此,如果老师把档案直接交给毕业生本人,本人一定不能收下,更不能自行保管,务必提醒老师按照档案转递规定进行转递。

三、晋宁区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是什么?

单位全称:昆明市晋宁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东凤路晋宁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邮政编码:650600

收件人:档案室

联系电话:0871—67898559;0871—67800324

四、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档案查询、档案提取?

高校毕业生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可以登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www.12333.gov.cn)查询。办理查询、提取等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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