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建筑垃圾运输处置领域罚没财物处置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4-07-16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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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晋办通〔2019〕47号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办公室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晋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行使行政处罚权,罚没款由昆明市晋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收缴。
昆明市晋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规定到晋宁区财政局领取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银行代收)票据,实行罚缴分离,罚没款直接缴入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国家金库晋宁县支库。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16日,昆明市晋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建筑垃圾运输处置领域罚没款共收入12000元,已全额缴入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国家金库晋宁县支库。
昆明市晋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