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上半年罚没财物处置情况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依照职能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秉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办案原则,依法依规查处我区涉农违法行为,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共立案查处各类涉农案件14件(农产品质量案件7件,畜牧、种子、农药案件各2件,渔业案件1件),目前已全部结案。
案件罚没款共计6.3221万元(具体包括:没收违法所得0.6021万元,罚款5.72万元),已全额缴入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国库晋宁县支库;没收无标签种子20盒,总重量2千克;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29种,共计954瓶(袋),总重量50.121千克。
案件中依法没收的农药和种子(均为农药包衣过的农作物种子)含有毒有害物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应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目前暂时存放在晋宁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仓库内。
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