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罚没财物处置情况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依照职能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秉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办案原则,依法依规查处我区涉农违法行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立案查处各类涉农案件29件(农药案件6件、渔业案件12件、饲料案件1件、肥料案件3件、兽药案件1件、食品安全案件3件、种子案件3件),目前已全部结案。
案件罚没款共计26.04614万元(具体包括:没收违法所得1.44554万元,罚款24.6006万元),已全额缴入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国库晋宁县支库;没收束克达牌蝇香106盒,总重量7.42千克;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12种,共计1615瓶(袋),毒性:低毒。
案件中依法没收的农药和蝇香含有毒有害物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应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目前暂时存放在晋宁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仓库内。
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