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李大海
发布时间:2024-07-15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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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李大海将坐落于昆明市晋宁区晋城街道办事处纬五路古滇绿色康养健康城(一期)保利·自在海2幢1单元60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书号为:云(2024)晋宁区不动产权第0000430号,专有建筑面积:70.92㎡,分摊建筑面积:18.48㎡。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逾期即作废。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大海
2024年7月4日
联系方式: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71—67811003



